关于评选“良心餐饮 品质服务”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地实践“十八大”重要精神,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提高为消费者提供有力保障的责任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山东新农村杂志社决定开展“良心餐饮 品质服务”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餐饮业)评议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通过组织
广大消费者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比评议,树立典型,促进企业管理水
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健康、有序,可靠、放心的
消费环境。
二、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持本次活动运作规范、程序透明、结果公正、效果明显;
3、不搞终身制。届内如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三、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餐饮业、饮食业,不分经济性质,都可以申请报名参加。
四、申报条件
1、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明确,有完善的服务网路和管理制度;
2、不欺客、不宰客,不使用伪劣变质食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所列食品、菜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明确标价,不搞天价菜;
3、文明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周到,环境卫生达标;
4、为同行业中骨干企业,社会知名度较高;
5、近年内消费者投诉量比较少,且能积极处理,解决率达98%以上。
五、申报要求
1、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餐饮业)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概况,获奖(省、部以上)情况;
3、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以及为消费者服务的承诺。
六、评选办法
1、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把关,山东新农村杂志社《消费维权》栏目组具体实施,各地市工作站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逐级上报到评选办公室。
2、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召开消费者座谈会,对获得评选资格的单位征求意见。
3、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省评选办公室将取得参选资格的单位分类列表,抄送与相关的行政和行业部门征求意见。
4、省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在山东新农村网站公告,授予荣誉称号,统一颁发证书、奖牌。
5、做好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报道工作。针对入选企业所取得的新经
验、新成就以及相关新闻稿件,将在山东新农村杂志社网刊、亚洲记者
协会网、市场信息报、企业家日报、沂蒙网等多家媒体给予真实宣传报
道,扩大入选企业在社会的影响,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七、活动经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为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本次活动的费用本着“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服务于消费者”的原则,每个单位收取网络宣传公示费3000元,(网络+杂志内页宣传收取5000元;网络+杂志内页+视频广告宣传收取8000元)。主要用于消费者调查;召开新闻发布会;消费者、经营者座谈会;总结表彰会;制作奖牌、证书、发布公告等媒体宣传及日常开支等,费用由各市工作站代收,统一交省评选办公室。参选企业因未达到参评条件,未入选“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的,所收费用将全额退还参选企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防止走形式,克服不正之风,成立省评选委员会,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1号。评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顾 问:高鸣
主 任:毕庆玉
副主任:邵光记 王朝庆
委 员:毕可湖 管国东 王成广 孙海云 隋强 耿诗夫
孟繁同 黄怀昌 李刚(排名不分先后)
监督服务电话: 18315622530 1709118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