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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良心餐饮 品质服务”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的公告

访问量:891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5-10-21 [字体: ]

关于评选“良心餐饮 品质服务”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地实践“十八大”重要精神,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提高为消费者提供有力保障的责任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山东新农村杂志社决定开展“良心餐饮 品质服务”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餐饮业)评议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通过组织   

      广大消费者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比评议,树立典型,促进企业管理水 

      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健康、有序,可靠、放心的

      消费环境。

二、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持本次活动运作规范、程序透明、结果公正、效果明显;

3、不搞终身制。届内如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三、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餐饮业、饮食业,不分经济性质,都可以申请报名参加。

四、申报条件

1、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明确,有完善的服务网路和管理制度;

2、不欺客、不宰客,不使用伪劣变质食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所列食品、菜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明确标价,不搞天价菜

3、文明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周到,环境卫生达标

4、为同行业中骨干企业,社会知名度较高;

5、近年内消费者投诉量比较少,且能积极处理,解决率达98%以上。

五、申报要求

1、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餐饮业)申报表(一式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概况,获奖(省、部以上)情况;

3、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以及为消费者服务的承诺。

六、评选办法

1、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把关,山东新农村杂志社《消费维权》栏目组具体实施,各地市工作站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逐级上报到评选办公室。

2、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召开消费者座谈会,对获得评选资格的单位征求意见。

3、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省评选办公室将取得参选资格的单位分类列表,抄送与相关的行政和行业部门征求意见。

4、省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在山东新农村网站公告,授予荣誉称号,统一颁发证书、奖牌。

      5、做好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报道工作。针对入选企业所取得的新经

      验、新成就以及相关新闻稿件,将在山东新农村杂志社网刊、亚洲记者      

      协会网、市场信息报、企业家日报、沂蒙网等多家媒体给予真实宣传报

      道,扩大入选企业在社会的影响,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七、活动经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为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本次活动的费用本着“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服务于消费者”的原则,每个单位收取网络宣传公示费3000元,(网络+杂志内页宣传收取5000元;网络+杂志内页+视频广告宣传收取8000元)。主要用于消费者调查召开新闻发布会消费者、经营者座谈会总结表彰会制作奖牌、证书、发布公告等媒体宣传及日常开支等,费用由各市工作站代收,统一交省评选办公室。参选企业因未达到参评条件,未入选最受消费者信赖品牌”的,所收费用将全额退还参选企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防止走形式,克服不正之风,成立评选委员会,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1号。评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问:高鸣

  任:毕庆玉

副主任:邵光记  王朝庆

  员:毕可湖  管国东  王成广  孙海云  隋强  耿诗夫 

        孟繁同  黄怀昌  李刚(排名不分先后)

监督服务电话: 18315622530   1709118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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