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梁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9月27日,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梁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莹、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委室、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县司法局局长耿庆涛陪同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矫正中心、郝山峰社区、梁山县司法局拳铺司法所,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调研组成员结合视察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张莹主任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我国刑事执行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政治属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属性。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工作主管职责,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属性。坚持社会化帮教,在教育帮扶方面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矫正质量,积极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发放学习宣传资料、观看社区矫正法宣传片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和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通讯员:贾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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