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法治职能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梁山县司法局立足法治职能,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制定梁司发〔2023〕12号《关于成立梁山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在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扩大惠企政策知晓率。并对该县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文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合法,切实为我县的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成立梁山县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专业优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梁山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由资深律师组成的梁山县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主动靠前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梁山县司法局共组织律师深入走访山东正阳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蒙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天成书业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现场对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并组织律师到梁山县水泊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正阳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法律咨询及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去民营企业实地走访,开展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问题,针对企业行业特点和劳动用工矛盾易发多发风险点,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通用“四张清单”。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活动,检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损害营商环境情形,是否存在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监督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运用行政合规指导、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施行行政处罚。
下一步,梁山县司法局将继续开展法律政策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排查我县新制定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公开相关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市场主体强化合规经营,避免违法行为和损失发生,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通讯员:郭彬
总编辑:孙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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