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农村传媒网
济南 青岛 烟台 潍坊
临沂 济宁 淄博 菏泽
德州 威海 东营 泰安
滨州 聊城 日照 枣庄
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法治在线

山东省高院: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延至2016年3月

访问量:1001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5-12-16 [字体: ]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4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14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

  据介绍,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止)。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和9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分别延期三个月。

上一篇:父母给不起8000捞尸钱 儿子遗体泡江中3天 / 下一篇:中纪委公布落马央企领导名单 能源领域成重灾区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 学习强国 | 新华网 | 人民网 | 央视网 |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 中国网 | 齐鲁网 | 网易新闻 | 爱临沂网 | 山东新农村 | 市场信息网 | 中国保护消费者网 | 木业网 | 卓群网络 | 临沂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