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成立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旅游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残联、区供销社,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领导干部,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2017年10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中旬,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以落实扶贫政治责任、专项资金、项目等情况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遵守纪律规矩、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个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巡察信箱、电子信箱。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您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举报网站进行举报,也可进入“清风河口”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信访举报”菜单进行举报。
中共河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